強夯項目工程建設的地基處理知識介紹
將面臨各種施工,我們將針對不同的結構和基礎施工進行相應的處理。以下是強夯項目基礎施工處理,供大家參考。
1.地基下的濕陷性土層全部或部分采用墊層法開挖,然后用黃土(2:8和:7灰土)過篩,在高水質條件下回填夯實或分層夯實。墊層厚度約為基礎寬度的1.0-2.0倍,控制土的干密度不小于1.6T/m3,可消除一定深度(一般為1-3m)內土體的濕陷變形
2。重錘搗固法將2-3t重錘舉至一定高度(4-6cm)后自由落下,逐個搗固。重復夯實增加了土的密實度,減少或消除了地基的濕陷變形,一般消除了1-2m厚土層的濕陷性。適用于地下水位以上飽和度Sr <60%的濕陷性黃土的局部整體處理。
3.在強夯方法中,使用10t以上的重錘從10米以上的高度自由下降,并對土壤進行強力夯實。一般當錘重10-12t,下落距離10-18m時,可消除3-6m深土層的濕陷性,提高地基承載力。適用于飽和度Sr <60%的濕陷性黃土的深層局部或整體處理。
4.壓實方法強夯工程壓實法是用機械(人工或爆炸膨脹)成孔方法,用素土或灰土填孔,分層夯實,要求密實度不小于0.95。樁的壓實作用可以改善樁周土的物理力學性質,基本上可以消除樁深范圍內黃土的濕陷性。處理深度一般可達5-10m,成本低。適用于地下水位以上的局部或整體土壤。該方法用于鶴壁游泳館濕陷性黃土地基的處理。
5.爆擴樁法利用爆擴樁將上部荷載重新傳遞到非濕陷性土層,避免濕陷變形。樁長一般不超過8m,擴頭直徑一般控制在1m左右。
6.預浸水法利用黃土浸水后自重濕陷性的特點,施工前挖坑進行大規模浸水,水深不小于30cm,使土自重濕陷性,其穩定標準為后5天平均濕陷性小于5mm,以消除黃土濕陷性;這種方法需要足夠的水,治療時間長(3-6個月左右)。同時,應注意洪水對附近建筑物和場地邊坡穩定性的影響,兩者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30 m,處理后應進行專項調查,重新評價濕陷等級,并采取相應的設計措施。適用于6m以下、類自重濕陷性場地的處理,6m以上場地的處理宜采用墊層方法,可處理土層厚度大于10m、自重濕陷量zs50cm的場地。
7.灌注(預制)樁基的作用與爆擴樁相同。樁穿過較厚的濕陷性黃土層,使樁尖(樁頭)落在承載力較高的非濕陷性黃土層上,荷載通過樁身和樁尖(增大的樁頭)傳遞到非濕陷性黃土層上。樁的長度和深度以及樁的承載力應通過載荷試驗或根據當地經驗確定。處理深度小于30cm,采用樁基礎,但材料消耗較多,成本較高。適用于地基荷載可靠的持力層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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